通知公告

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
2017年度扣除水暖费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7-12-01点击数:

相关住户:

东、西校区住宅区、北院住宅区、烛光小区和杏坛小区住户2017年度水、暖费用在在职、退休人员12月份工资中予以扣除,望相关住户关注并核实相关费用,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后勤管理处水电科办公室。

联系电话:7521475

7521500

后勤管理处

2017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