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中层单位:
根据《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通知》(冀教财【2017】24号)和财政厅、教育厅对编报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资金2017-2019年滚动规划的有关要求,为切实做好必赢项目库建设,现面向各单位征集专项项目计划,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内容:
(一)构建“部门职责-工作活动-预算项目”三个层次的绩效预算管理结构。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及发展需要,申报项目应符合学校整体发展规划、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,不成熟的项目不能申报。主要包括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、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、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、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、学科建设经费项目。
(二)以前年度已申请的校内专项项目不需要重新申报,如有需要,原报送内容可修改完善。
二、报送要求:
(一)不得申报脱离基础条件或应由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支出。申请的经费数额应理由充分。
(二)需报送材料(请在财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“专项项目申报材料”)包括:立项申请书、项目可行性报告、支出经费预算表、项目绩效评价表及专家论证报告。各学院教学平台建设类项目报教务处;科研平台类项目报科学研究院;工程类项目报规划处;修缮类项目报后勤处;人才培养类项目报人事处;学科建设类项目报学科学位办,各职能处室汇总后报财务处。
(三)跨年度项目,要按照项目进度,注明各年度所需资金数额。
(四)请各职能处室组织专家对所报项目进行论证排序。项目纳入预算后将专款专用,预算内容及金额原则上不再调整。
(五)项目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和电子文档,纸质材料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。
三、报送时间
论证完成的专项资金申请材料请于2017年7月14日前报送。报送地点:财务处预决算科(208室),联系电话:7521211。电子邮箱:cwyjsk@163.com。
财务处
2017年7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