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财务处关于加快预算支出进度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5-06-09点击数:

各中层单位:

近期,河北省教育厅、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,要求加快支出进度,6月底支出进度要达到60%,10月底要达到90%。按照《河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的通知》(冀财预〔2015〕96号)要求,2016年各高校预算将与2015年执行进度挂钩。项目预算安排与上年执行挂钩。根据2015年上半年和10月底支出进度测算扣减系数,相应核减2016年各高校同类资金预算。其中,2015年上半年进度未达到60%部分占权重的30%,2015年10月底进度未达到90%部分占权重的70%,即:

扣减比例(%)=100%X[(60%—X)/60%×30%+(90%—Y)/90%×70%]

X=部门2015年6月底分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

Y=部门2015年10月底分类项目资金支出进度

为实现学校的各项支出进度,请各中层单位务必将已经实现的支出于6月底之前完成报账手续,同时要对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总结,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,查找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原因,提出改进和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具体措施。

财务处

2015年6月9日